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

1014筆記

**圖書館法
Q:圖書館的目的(功能):
1、推廣教育2、提升文化3、支援教學研究4、倡導終身學習

Q:何謂圖書館
圖書館是指蒐集、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,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

Q:何謂圖書資訊
圖書資訊指圖書、期刊、報紙、視聽資料、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

政府機關機構、學校應視實際需要普設圖書館,或鼓勵個人、法人、團體設立



*圖書館的分類有五個:國家圖書館、公共圖書館、大專院校圖書館、中小學圖書館、專門圖書館

◎國家圖書館:保存文化、弘揚學術,研究、推動及輔導全國各類圖書館發展

◎公共圖書館的功能:提供圖書資訊服務、推廣社會教育、辦理文化活動
蒐集、整理、保存圖書資料及地方文獻,謀求普遍利用,提供圖書資訊、推展社會教育及辦理文化活動
  公共圖書館分為兩大類:公立與私立;
  其中公立的又分為四小類:國立圖書館、直轄市立圖書館、縣(市)立圖書館及縣(市)文化局(中心)圖書館(以下簡稱縣市圖書館)、鄉(鎮、市)立圖書館(以下簡稱鄉鎮圖書館)
   
 
◎大專院校圖書館的任務:支援學術研究、教學、推廣服務     (適度開放供社會大眾使用)

◎中小學圖書館服務內容:供應教學及學習媒體資源,並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

◎專門圖書館服務內容:蒐集特定主題或類型圖書資訊,提供專門性資訊服務



圖書館有五個設立基準

*圖書資訊分類、編目、建檔及檢索等技術規範,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國家圖書館、專業法人或團體定之

*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、自由、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   (應受著作權法有關合理使用館藏規定之保護)

*圖書資訊的閱覽、參考諮詢、資訊檢索、文獻傳遞等服務,得基於圖書館使用者的權利義務均衡原則

*圖書館的業務:圖書資訊之採訪、編目、典藏、閱覽、參考諮詢、資訊檢索、文獻傳遞、推廣輔導、館際合作、特殊讀者(視覺及聽覺障礙等)服務、出版品編印與交換、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、維護及研究發展

*圖書館如因館藏毀滅損失、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,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的百分之三範圍內,得自行報廢

*圖書出版後應送國家圖書館與立法院圖書館各一份





作業:戶籍所在的縣市跟鄉鎮的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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